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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B-5全面改革法案

11月5日,參議院司法委員會主席Lindsey Graham推出了S.2778 - EB-5全面改革提案,今天,個人嘗試解讀下其中的主要條款,並談談個人看法。
 
主要條款:
 
1. EB-5區域中心計劃延期6年,至2025年9月30日;
 
2. 最低投資額,漲至TEA(目標就業區)包括鄉村100萬,其他地區110萬;
 
3. 每位申請人交5萬給財政部作為EB-5計劃改進費;
 
4. 另交5萬可以要求在120天內快速審批I-526完畢,投入到TEA項目的申請無需繳費即可快速審批;
 
5. 每年30%的簽證預留給TEA地區,鄉村佔其中的50%;
 
6. TEA定義為:鄉村+Opportunity Zone(機會地區-美國法律規定的特定欠發達地區)+關閉的軍事基地;
 
7. 增加誠信機制,監管區域中心,區域中心以及海外銷售機構須符合證券法;
 
8. 子女凍齡,直至I-829獲批拿到永久綠卡;
 
9. I-526遞交3年後並獲批,如果排期未到,可通過Parole提前登陸美國,獲得工作生活學習的臨時身份;
 
10. I-526獲批之後,在美國的申請人可以遞交I-485申請,獲得在美國工作生活的臨時身份;
 
11. 區域中心關停,已登陸拿到臨時綠卡的投資人不受影響;
 
12. 法案在簽署之後的90天后生效;
 
個人意見:
 
1. 該提案,沒有包括EB-5行業與投資人所期望的,增加簽證配額消除排期等任何條款,甚至簽證預留條款會延長排期;
 
2. 在AAED的推動下,個人相信IIUSA/EB-5IC等行業機構也同樣在支持,上述#8-9條款首次被加進了EB-5改革提案中;
 
3. 這是現有政治環境下,可能最優待排期等待投資人的提案了;
 
4. 該提案,通過可能性較大,但是非常難說究竟有多大可能,當前環境下美國要想通過任何移民法案難度都很大;
 
5. 如果有遺憾,是對於長排期之下,項目失敗進而影響投資人獲得綠卡的保護貌似欠缺;
 
此提案,是EB-5行業鄉村和城市5年來首次妥協一致的提案,是移民局EB-5漲價法規落地壓力下的提案,是現任司法委員會主席川普紅人推動的提案,因此,S .2778至少是所有EB-5改革提案中最有可能通過的,也值得我們關注。
 
18年3月,上一次在Grassley的任內,EB-5最有可能通過的提案只有壞條款,沒有任何好條款,個人是非常反對的(為什麼,我要反對EB-5改革新草案?) ,至少此次我們有了AAED的努力,使得國會的EB-5改革不至於太壞。
 
最後,感謝AAED所做的推動上述條款進入該提案的努力,也感謝過去一年多所有支持AAED的行業機構和個人。
 
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