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移民局EB-5新法規正式發布,11月21日生效
當地時間7月24日,美國移民局EB-5改革法規正式發布。新法規生效時間為2019年11月21日,該政策只影響11月21日(包含本日)之後遞件的EB-5申請人。
新法規的主要內容為以下5個方面:
1.最低投資金額上漲:90萬(TEA地區)/180萬(非TEA地區);
2.收緊TEA(目標就業區)認定定義和權限:從州政府收歸移民局,將多人口統計區的“連續”變更為“直接相鄰”,增加大都市(MSA)外的整個城市鄉鎮認定;
3.保留優先日:由於區域中心關停或項目失敗等造成的,而且並非通過欺詐或移民局失誤等已經獲批I-526申請的投資人,再次提交的EB-5申請可以保留原有優先日;
4. I-829審批:明確I-829的面試要求,明確一個家庭分別遞交申請,明確主申請人在有條件綠卡獲得前離世後家庭成員的申請等細則;
5.其他一些技術修訂:修訂“企業家”為“投資人”,減輕EB-5申請人的管理要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