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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繼承的博弈------投資入籍計劃的投資者可以將公民身份傳給後代嗎?

在網絡上稍微搜索一下,你很快就可以發現有些網站有以下表述;
 
“公民身份可以傳給後代”
 
“------子子孫孫都是”
 
“可以合法傳給主申請人後代的永久公民身份”
 
這只是你在網站上看到的一部分口號,這些口號的目的是強調加勒比地區各種投資入籍計劃的福利。
 
但是,這些口號的真實性可能會嚇到你,就像幾年前我被嚇到一樣,因為這些表述根本不是事實,或者確切地說,極具誤導性。
 
簡單的講,除了格林納達的投資入籍計劃,其它加勒比項目沒有一個允許公民身份傳給未來數代。公民身份只能傳給第二代,也就是主申請人的子女,前提是要捐贈才能把他們加進申請,但是故事就到這裡了。第三代家庭成員(比如主申請人的孫子孫女輩)除非他們出生在相應的國家(就像上面提到的,格林納達除外)。
 
我花了很長時間來研究法律,並就憲法事務尋求了專家的諮詢意見,感謝本地代理人的幫助,我們現在可以釐清在那些推出了投資入籍計劃的國家中所面臨的各種法律問題以及和公民身份繼承相關的成本。就這一點,在不同的投資入籍計劃中,政策上有一些細微的差別,相關的成本也是。
 
看看上面的表格,你會發現在格林納達投資入籍計劃中,對於未來出生的孩子和未來的配偶,不需要捐贈,第3代家庭成員可以獲得公民身份。但是,其它島國對於未來的配偶都要收取35,000美元到75,000美元之間的捐贈資金。除了多米尼克和格林納達,未來出生的孩子也要捐贈一筆資金。
 
此外,在各個項目中,未來允不允許再加入家庭成員的政策也不一樣。以格林納達為例,如果你要在後期加入父母,你必須再提交一份全新的申請。
 
了解這些成本和條件對於幫助客戶選擇適合他們短期,中期,或者長期需求的項目非常重要。如果你在和一個未來準備結婚生子的單身漢交流,那麼他後來為自己的孩子付出25,000美元,為自己的太太再付一筆錢肯定會覺得吃力。
 
再看一眼對比表,你會發現摩爾多瓦的公民身份是可以繼承的,但是摩爾多瓦不允許你後來再把配偶和家庭成員加進申請中,這一點和加勒比以及瓦努阿圖不同。他們需要再單獨提交一份申請。對於那些不差錢的客戶來說,馬耳他和塞浦路斯允許公民身份傳給後世子孫(未來的配偶,也可以申請,但是是有條件的,比如有婚姻期限的要求)。
 
隨著投資入籍計劃繼續出台具有吸引力的條件以吸引投資者,公民身份的可遺傳性是一個很重要但是會經常忽略的因素。在未來,隨著各國項目相互死掐圖謀競爭優勢,這方面的政策肯定會有一些變化。所以同你的客戶講清楚未來的成本和新家庭成員公民身份的可繼承性非常重要。公民身份的可繼承性在客戶的決策過程中佔據很大分量。很多情況下,這是一個重大的額外成本。如果你給他們打了預防針,他們肯定會感謝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