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沾过大麻就不能入籍,移民局权威解读来了!

大麻属于联邦管制物品,凡是吸食过大麻或从事种植大麻行业的入籍申请者,均违反联邦法律,导致“良好道德品格”一项无法成立,进而影响入籍。
 
联邦法律将大麻列为管制品
 
近几年,大麻合法化的雪球在美国越滚越大,早在1996年,一些州和哥伦比亚特区就相继通过法律,将生产、占有、分销、使用大麻去罪化,其中包括医用大麻和娱乐用大麻。
 
但是,联邦法律仍将大麻定义为“一类管制品”,制造大麻及其制品(包括种植及收获)、分销、分配或拥有大麻将会面临“移民后果”。
警惕!大麻流行趋势增强
 
自2012年以来,美国大麻行业迅猛发展。
 
先后有加州、俄勒冈、密歇根等8个州均通过大麻用于娱乐用途。
 
多项民调也显示,美国主流民意支持大麻在一定程度上合法化。
 
甚至在每年的4月20日,演变成为“爱大麻日”。
 
420也成为众多大麻拥护者所喜爱的符号。
 
越来越多的商家也在这一天来迎合大麻消费人群。
 
但是州法和联邦法的冲突,始终是这个行业头上笼罩的阴云。尤其是在加州、纽约州等移民众多的州,有意从事大麻行业、或只是想“尝尝鲜”的移民,恐怕要考虑到,未来有一天是否会突然面临意想不到的后果。
 
从事大麻行业无法入籍
 
一名婴儿时期随家长移民来美,13岁获得绿卡的合法移民,因在科罗拉多州大麻零售店工作,参加公民面试时被移民官详细盘查,两周之后收到移民单位信函告知入籍申请遭拒。
 
尽管科罗拉多州大麻用于娱乐用途已经合法,但是他的行为仍然违反联邦法律。
 
另一位同样在科罗拉多州定居20年的永久居民,没有任何犯罪记录,却只因从事大麻行业而导致无法入籍。
 
移民局以联邦法律为准
 
在联邦法律架构下大麻列为管制物,由于美国移民局和国土安全部均属于联邦政府单位,所以他们要根据联邦法律行事。
 
因此,无论是否想要申请美国国籍,在美国联邦法律中,大麻仍是管制物品,在对待大麻这件事上一定要谨慎,甚至连找工作都不要和大麻沾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