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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嗎?美國傑出人才移民,其實挺簡單

很多人一聽到“傑出人才”這個詞,會下意識覺得和自己沒什麼關係。因此在考慮是否該選擇EB-1A美國傑出人才移民時,會躊躇不前,缺少底氣。
 
即便好不容易下定決心,選擇EB-1A,但進而看到規定的第一個衡量標準是“提供獲得諾貝爾獎或類似級別的國際大獎項證明”時,就更認定自己一定會不合格,最終放棄申請。
 
因為“傑出人才移民”裡的“傑出人才滿足標準”,並沒有大家想像的那麼難。
 
EB-1A傑出人才移民的適用範圍非常廣,只要你是某個領域裡突出的人才,你就可以提交傑出人才申請。可以是科學家、藝術家、教育家、也可以是武術教練、廚師、廣告設計師、攝影師、電影導演、牙醫、寵物美容師等各式各樣的人才。
 
如何證明你是領域裡突出的優秀人才?
 
第一種就是大家所熟知的,即獲得過國際重大成就或重大發明創造人。例如:諾貝爾獲得者、奧斯卡獲得者、奧林匹克獎牌獲得者等等。
 
但並不是只有獲得諾貝爾獎或奧林匹克獎才算是傑出人才,還有另一種衡量標準:即申請人只需符合以下10條標準中的任意3條,就可以申請EB-1A 。
全國性或國際性獎項
 
申請人在該領域內曾獲得一些獎項,不一定是國際著名的獎項,只要是行業內認可的國家級獎項即可。
 
02
 
專業協會會員資格
 
移民局對專業協會會員的資格審核比較嚴格,如果只是交納會費就能獲得會員資格的話,這樣是不滿足要求的。
 
03
 
被專業期刊或主流媒體報導過
 
申請人在其領域內的傑出成就和貢獻,被全國性的報紙、雜誌、電台、電視、或其他新聞媒體專門評論報導,也可以作為滿足條件的申請項。
 
04
 
評審過專業領域中其他人的作品
 
若申請人被邀請擔任過專業雜誌編委、會議組委、教科書編委、專業比賽裁判、或曾被邀約審閱過其他專業領域,或其它相關領域其他人的作品文章,可以作為滿足條件的申請項。
 
05
 
在科學、學術、藝術等領域做出原創性重要貢獻
 
在EB-1A審理的過程中,移民官更看重的是申請人提出了什麼新發現或原創貢獻。申請人提出的原創理論,是否獲得同行的高度評價,是否填補了其領域研究的空白……肯定的項越多,越容易獲得移民官的認可。
 
06
 
業領域內的期刊雜誌發表過專業作品
 
一般情況下,絕大多數傑出人才都會在出版刊物中發表專業文章。而文章不限於傳統意義上的文章,還可以是其他形式的出版物,如學術論文、影片、錄音帶等。
 
07
 
舉辦過藝術展覽,或其他展覽活動中展示過作品
 
許多藝術類的申請人,他們的傑出能力可以通過在公眾場合多種形式的展覽、或表演來證明,例如舉辦過博物館的藝術展覽、參加過服裝設計表演、進行過舞台演出等。
 
08
 
專業組織、團體、機構擔任領導職務或其他重要職務
 
大多數傑出人才都有一個共同的特徵,即他們在各自的組織、團體、或機構中擔任著領導性或關鍵性的角色,這項申請也是非常重要的。
 
09
 
擁有高於同行業水平的薪酬
 
另外,一般來說報酬是承認傑出人才的能力的一部分,因此在相關領域中,薪資、報酬遠遠高於其他同行,是否擁有高薪也可作為一項衡量標準。
 
10
 
在表演、藝術上獲得商業方面的成功
 
在表演、藝術上獲得商業成功,創造出巨大的商業價值也是衡量申請人是否傑出的一個標準。
 
EB-1A沒有語言、行業和學歷的限制,也沒有想像得那麼難,優秀的你可能輕而易舉就滿足申請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