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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理由說明投資入籍對歐盟不構成安全威脅(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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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身份可以剝奪,或者說已經有了剝奪的案例

 

即便背景和動機存疑的人確實通過了投資入籍計劃盡職調查天羅地網式的核查,公民身份的簽發國晚些時候還是可以剝奪他或者她的公民身份,前提是違法的這個人行為足夠惡劣。

 

月的最後一周,芬蘭執法機構逮捕了一名持馬耳他護照的俄羅斯人(他是不是通過馬耳他個人投資者計劃獲得馬耳他公民身份尚不確定,但是可能性很大),懷疑他涉嫌洗錢。

 

根據《馬耳他入籍法案》,該國總理有權剝奪移民的公民身份,前提是他們在成為馬耳他公民 7 年內被判刑12 個月或者以上。如果這個人被定罪,然後被判監禁年以上,馬耳他政府很可能會剝奪這個人的公民身份。

 

再舉個例子,聖盧西亞最近剝奪了6名移民的公民身份,理由是他們犯下了讓國家蒙羞的罪行。此案發生時,離聖盧西亞投資移民局批准他們的申請還不到幾個月的時間。關於這些移民的更多案情已經曝光。

 

也就是說,推出投資入籍計劃的各國政府留有後手。它們有故障保險措施,不僅僅在申請的前端,批准後也留有後手。如果移民淪為了流氓無賴,馬耳他和塞浦路斯完全可以改變它們對移民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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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害群之馬拒之門外符合投資入籍計劃國家的利益

 

投資入籍計劃國家通過歸化各個類別的新移民 ---- 不管是通過結婚,長期定居,還是投資入籍計劃(儘管通過投資入籍計劃歸化的移民的風險更低,上面已經解釋過)-- ---- 遭受了巨大的風險,因為這些移民未來如何表現沒人敢打包票。

 

同時請看:歐盟將採用所有法律和心理手段強制投資入籍計劃國家遵守新的指導原則

 

他們現在可能確實幹乾淨淨,但是將來可能會給新的祖國帶來恥辱,困擾,或者經濟問題。舉個例子,單個移民的惡劣行為可能導致他的同胞失去免簽便利,被拉上旅行禁令黑名單,然後遭受貿易制裁,等等。

 

投資入籍計劃國家打心底並不想歸化那些害群之馬;風險太高,而且這些國家很樂意從那些騙子那裡錯失一年數千億歐元的投資,因為接受這些投資的代價太高了。

 

歐盟老是喜歡找個假想敵

 

對申請人實施盡職調查和徹底的背景調查對於投資入籍計劃的正常運作和風險管理來說至關重要。但是,歐盟委員會把大把大把的媒體報導和時間都花在這類數量極少,同時犯罪傾向最低的移民群體中 ---- 儘管對媒體還算友善----- 簡直就是故意給自己捏造根本不存在的惡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