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

6領域外國人才 居留5年可歸化

高專人才認定標準 明公布施行

〔記者陳鈺馥/台北報導〕為延攬優秀外國專業人才來台,行政院去年十月核定「完善我國留才環境方案」,其中一項配套措施是立院去年十二月三讀通過「國籍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有助我國利益之高級專業人才申請歸化,無須喪失原有國籍,內政部週五將公布施行「歸化國籍之高級專業人才認定標準」,納入科技、經濟、教育、文化藝術、體育及其他(民主、人權、宗教)等六大領域,未來符合認定標準的高級專業人才,只要在台居留滿五年,即可申請歸化我國國籍。

國籍法已修正 可保留原本國籍

至於中國及港澳人士,內政部官員指出,並不在開放之列。兩岸條例第十七條規定,受僱在台工作的中國人士,依法申請在台從事商務或工作居留,最長為三年。此外,得基於政治、經濟、社會、教育、科技或文化之考量,專案許可中國人士在台長期居留,申請居留的類別及數額,得予限制。

另據「香港澳門居民進入臺灣地區及居留定居許可辦法」第十七條規定,港澳居民須在特殊領域之應用工程技術有成就,或具有專業技術能力,經核准後,才能申請在台居留。

內政部即將公布的認定標準,納入科技、經濟、教育、文化及藝術、體育、其他(民主、人權、宗教)等六大領域,舉例來說,科技領域的高專人才,是指在奈米光電、資通訊、通傳、自動化系統整合、高精密感測等技術上,或生科、能源節約、尖端基礎研究、國防及軍事戰略上,具有獨到才能或傑出研發設計的人。在經濟領域,則盼吸引具產業關鍵技術、產品關鍵零組件、有獨到專業技能的人才,來促進產業升級。

推動五加二 納入虛擬實境等人才

據了解,為加速推動「五加二」創新產業政策,認定標準也納入人工智慧、物聯網、擴增實境、區塊鏈、虛擬實境、機器人、積層製造等前瞻科技的高專人才。

內政部指出,具外國人身分者,在台居留滿五年,每年居住滿一百八十三天,具備生活保障無虞、無犯罪紀錄,符合六大領域的人才皆可申請歸化,經審查會認定通過即歸化成功,也不會喪失原本國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