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移民局公布12月綠卡排期
美國國務院週日(11月16日)公布了12月移民類簽證(俗稱綠卡簽證)排期公告。該類簽證區分為親屬移民簽證(Family-Sponsored)和職業移民簽證(Employment-Based)兩類;每一類分別列出A表——綠卡最後批准排期(Application Final Action Dates, FAD)和B表——遞件排期(可以遞交申請的最早日期)(Dates for Filing Applications, DFA)。
在中國大陸出生的四類申請人中,職業移民類綠卡,第五類優先的最後批准排期前進了7個月,第二類和第四類優先分別前進了兩個月,第一類和第三類分別前進了一個月;親屬移民類綠卡,第二優先的遞交申請排期前進了一個月,其餘大多原地踏步。詳情如下:
親屬綠卡
A表:親屬綠卡最後批准(FAD)排期
親屬綠卡 全球(除中國大陸、印度、墨西哥及菲律賓) 出生地在中國大陸
第一優先(F1)
2016年11月8日
2016年11月8日(原地踏步)
第二優先(F2A)
2024年2月1日
2024年2月1日(原地踏步)
第二優先(F2B)
2016年12月1日
2016年12月1日(原地踏步)
第三優先(F3)
2011年9月8日
2011年9月8日(原地踏步)
第四優先(F4)
2008年1月8日
2008年1月8日(原地踏步)
B表:親屬綠卡遞件排期(DFA)
親屬綠卡 全球(除中國大陸、印度、墨西哥及菲律賓) 出生地在中國大陸
第一優先(F1)
2017年9月1日
2017年9月1日(原地踏步)
第二優先(F2A)
2025年11月22日
2025年11月22日(前進一個月)
第二優先(F2B)
2017年3月8日
2017年3月8日(原地踏步)
第三優先(F3)
2012年7月22日
2012年7月22日(原地踏步)
第四優先(F4)
2009年3月1日
2009年3月1日(原地踏步)
職業綠卡
A表:職業綠卡最後批准(FAD)排期
職業綠卡 全球(除中國大陸、印度、墨西哥及菲律賓) 出生地在中國大陸
第一優先
有名額
2023年1月22日(前進一個月)
第二優先
2024年2月1日
2021年6月1日(前進兩個月)
第三優先
2023年4月15日
2021年4月1日(前進一個月)
第三優先其他(非技術)勞工
2021年8月1日
2017年12月8日(前進7天)
第四優先
2020年9月1日
2020年9月1日(前進兩個月)
第四優先(宗教勞工)
2020年9月1日
2020年9月1日(前為無名額)
第五優先(非預留項目)(含C5、T5、I5、R5、NU、RU)
有名額
2016年7月15日(前進7個月零7天)
第五優先(預留項目)
農村地區(20%,包括NR、RR)
有名額
有名額
第五優先(預留項目)高失業率地區(10%,含NH、RH)
有名額
有名額
第五優先(預留項目)基礎建設(2%,包括RI)
有名額
有名額
B表:職業綠卡遞件排期(DFA)
職業綠卡 全球(除中國大陸、印度、墨西哥及菲律賓) 出生地在中國大陸
第一優先
有名額
2023年5月15日(原地踏步)
第二優先
2024年7月15日
2021年12月1日(原地踏步)
第三優先
2023年7月1日
2022年1月1日(原地踏步)
第三優先其他(非技術)勞工
2021年12月1日
2018年10月1日(原地踏步)
第四優先
2021年2月15日
2021年2月15日(原地踏步)
第四優先(宗教勞工)
2021年2月15日
2021年2月15日(11月無名額)
第五優先(非預留項目)(含C5、T5、I5、R5、NU、RU)
有名額
2016年7月22日(前進21天)
第五優先(預留項目)
農村地區(20%,包括NR、RR)
有名額
有名額
第五優先(預留項目)高失業率地區(10%,含NH、RH)
有名額
有名額
第五優先(預留項目)基礎建設(2%,包括RI)
有名額
有名額
註釋1:
A表提供的是移民局可以批准綠卡的日期,在公布的日期之前遞交申請(petition, e.g. I-140/I-130/I-526)的申請人,有望在當月獲批。
B表是移民局可以接受綠卡申請的優先日期(Priority Date),申請人的優先日期通常寫在提交Petition申請後的收據通知(Notice of Action)、勞工證批准函或I-140收據上,一律早於表A,如果申請人的優先日期早於表B中公布的時間,就可以在當月遞交I-485申請。
註釋2:
美國國會每年發放的親屬移民類別及額度如下:
• 第一優先F1:美國公民成年未婚子女,每年23,400人。
• 第二優先F2−A 、F2−B:美國永久居民的配偶和未成年未婚子女及美國永久居民的成年未婚子女,每年114,200人。
• 第三優先F3:美國公民的已婚子女,每年23,400人。
• 第四優先F4:美國公民的兄弟姐妹,每年65,000人。
註釋3:
美國國會每年發放約14萬張職業移民簽證,計有以下五個優先領域:
• 第一優先EB−1:傑出人才、傑出教授或研究人員、跨國公司高級主管或經理。
• 第二優先EB−2:擁有高等學歷的專業人員,以及在藝術、科學或商業領域具特殊能力的人才。
• 第三優先EB−3:不具有高等學歷的技術工人、專業人員、非技術工人。
• 第四優先EB−4:一些特殊移民,包括宗教工作者。
• 第五優先EB−5:投資移民,其中非預留(Unreserved)項目包括直接投資、區域中心項目,預留(Set-Asides)項目包括農村地區、高失業率地區和政府基礎設施建設項目。
註釋4:
就美國移民政策而言,台灣、香港及澳門被視為獨立於中國大陸的轄區,其簽證配額不計入「中國大陸」類別,但是,基於中共「一國兩制」政策,香港現已納入與中國大陸相同的EB-5簽證排期系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