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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公告11月移民排期 中國親屬類綠卡無變化

美國國務院週三(10月15日)公布了今年11月移民簽證排期公告,其中包括了A表:綠卡最後批准排期(Application Final Action Dates),和B表:遞交申請排期(Dates for Filing Applications)。在「綠卡最後批准排期」的親屬移民(Family-Sponsored)方面,在中國大陸出生的五個類別申請人中,只有F2B類別(永久居民年滿21歲及以上未婚兒子和女兒)前進九天,其餘都在原地踏步。詳情如下:
 
美公告11月移民排期 中國親屬類綠卡無變化
 
圖為一名華裔女士在回答美國移民局官員的提問。 (John Moore/Getty Images)
 
【大紀元2025年10月16日訊】(大紀元記者秋生綜合報導)美國國務院週三(10月15日)公布了今年11月移民簽證排期公告,其中包括了A表:綠卡最後批准排期(Application Final Action Dates),和B表:遞交申請排期(Dates for Filing Applications)。在「綠卡最後批准排期」的親屬移民(Family-Sponsored)方面,在中國大陸出生的五個類別申請人中,只有F2B類別(永久居民年滿21歲及以上未婚兒子和女兒)前進九天,其餘都在原地踏步。詳情如下:
 
1. A表綠卡最後批准排期的親屬移民方面:
 
親屬移民 全球(除中國大陸、印度、墨西哥及菲律賓) 出生地在中國大陸
 
第一優先(F1)
 
2016年11月8日
 
2016年11月8日(原地踏步)
 
第二優先(F2A)
 
2024年2月1日
 
2024年2月1日(與10月相比前進9天)
 
第二優先(F2B)
 
2016年12月1日
 
2016年12月1日(原地踏步)
 
第三優先(F3)
 
2011年9月8日
 
2011年9月8日(原地踏步)
 
第四優先(F4)
 
2008年1月8日
 
2008年1月8日(原地踏步)
 
2. A表綠卡最後批准排期的職業移民方面:
 
在「綠卡最後批准排期」職業移民(Employment-Based)方面,對於在中國大陸出生的申請人,第三優先其他(非技術)勞工類別中,前進幅度最大,為9年6個月;第四優先倒退幅度最大,為7個半月;第一類優先從「有名額」(Current)轉為等待排期。
 
職業移民 全球(除中國大陸、印度、墨西哥及菲律賓) 出生地在中國大陸
 
第一優先
 
有名額
 
2022年12月22日(10月為「有名額」)
 
第二優先
 
2023年12月1日
 
2021年4月1日(前進6年)
 
第三優先
 
2023年4月1日
 
2021年3月1日(前進5年2個月)
 
第三優先其他(非技術)勞工
 
2021年7月15日
 
2017年12月1日(前進9年6個月)
 
第四優先
 
2020年7月1日
 
2020年7月1日(後退7個半月)
 
第四優先(宗教勞工)
 
無名額
 
無名額
 
第五優先(非預留項目)
 
有名額
 
2015年12月8日(後退7個月)
 
第五優先(預留項目)農業
 
 
有名額
 
第五優先(預留項目)高失業率
 
有名額
 
第五優先(預留項目)基礎設施
 
有名額
 
3. B表遞交申請排期的親屬移民方面:
 
「遞交申請排期」(Dates for Filing Applications)親屬移民方面,對於中國大陸出生的申請人,只有F2A、F2B類別稍有前進。
 
親屬綠卡遞交申請排期
 
親屬移民 全球(除中國大陸、印度、墨西哥及菲律賓) 出生地在中國大陸
 
第一優先
 
2017年9月1日
 
2017年9月1日(原地踏步)
 
第二優先(F2A)
 
2025年10月22日
 
2025年10月22日(前進1個月)
 
第二優先(F2B)
 
2017年3月8日
 
2017年3月8日(前進2個月)
 
第三優先
 
2012年7月22日
 
2012年7月22日(原地踏步)
 
第四優先
 
2009年3月1日
 
2009年3月1日(原地踏步)
 
4. B表遞交申請排期的職業綠卡方面:
 
「遞交申請排期」職業移民方面,對於中國大陸出生的申請人,第三優先其他(非技術)勞工類別前進幅度最大,為10年4個月。
 
職業移民 全球(除中國大陸、印度、墨西哥及菲律賓) 出生地在中國大陸
 
第一優先
 
有名額
 
2023年5月15日(10月為「有名額」)
 
第二優先
 
2024年7月15日
 
2021年12月1日(前進6年8個月)
 
第三優先
 
2023年7月1日
 
2022年1月1日(前進6年整)
 
第三優先其他(非技術)勞工
 
2021年12月1日
 
2018年10月1日(前進10年4個月)
 
第四優先
 
2021年2月15日
 
2021年2月15日(原地踏步)
 
第四優先(宗教勞工)
 
無名額
 
第五優先(非預留項目)
 
有名額
 
2016年7月1日(原地踏步)
 
第五優先(預留項目)農業
 
有名額
 
 
第五優先(預留項目)高失業率
 
有名額
 
第五優先(預留項目)基礎設施
 
有名額
 
註釋1:
表A提供的是移民局可以批准綠卡的日期,在公布的日期之前遞交申請(petition, e.g. I-140/I-130/I-526)的申請人,有望在當月獲批。
 
表B是移民局可以接受綠卡申請的優先日期(Priority Date),申請人的優先日期通常寫在提交Petition申請後的收據通知(Notice of Action)、勞工證批准函或I-140收據上,一律早於表A,申請人的優先日期早於表B中公布的時間,就可以在當月遞交I-485申請。
 
註釋2:
 
美國國會每年發放的親屬移民類別及額度如下:
 
• 第一優先F1:美國公民成年未婚子女,每年23,400人。
 
• 第二優先F2−A 、F2−B:美國永久居民的配偶和未成年未婚子女及美國永久居民的成年未婚子女,每年114,200人。
 
• 第三優先F3:美國公民的已婚子女,每年23,400人。
 
• 第四優先F4:美國公民的兄弟姐妹,每年65,000人。
 
註釋3:
 
美國國會每年發放約14萬張職業移民簽證,計有以下五個優先領域:
 
• 第一優先EB−1:傑出人才、傑出教授或研究人員、跨國公司高級主管或經理。
 
• 第二優先EB−2:擁有高等學歷的專業人員,以及在藝術、科學或商業領域具特殊能力的人才。
 
• 第三優先EB−3:不具有高等學歷的技術工人、專業人員、非技術工人。
 
• 第四優先EB−4:一些特殊移民,包括宗教工作者。
 
• 第五優先EB−5:投資移民,其中非預留(Unreserved)項目包括直接投資、區域中心項目,預留(Set-Asides)項目包括農村地區、高失業率地區和政府基礎設施建設項目。
 
註釋4:
 
就美國移民政策而言,中國大陸、台灣、香港及澳門被視為獨立的轄區,港澳港簽證配額不計入「中國大陸」類別,但是,基於中共「一國兩制」政策,香港現已納入與中國大陸相同的EB-5簽證排期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