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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局新備忘錄:強化執行「公共負擔」規定

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CIS)於9月4日發布新政策備忘錄,強化「公共負擔」(Public Charge)「禁止入境」(inadmissibility)標準的適用範圍。意思是,如果移民申請人未來可能依靠政府福利生活,他們可能會被認為「不符合條件」,不能拿到簽證或綠卡。
 
根據該指引,移民官員在判定申請人是否可能成為「公共負擔」(即主要依賴政府福利維生)時,須採用更嚴格的標準。該指令強調在決定永久居留權(綠卡)或入境資格(簽證)時,應考量申請人的年齡、健康狀況、家庭狀況、財務資源、教育程度及工作技能等因素。
 
備忘錄的核心條款之一是經濟擔保書要求。這項具法律約束力的契約要求擔保人(通常為美國公民或合法永久居民)承諾提供經濟支持。新規定要求官員不僅需核實擔保書內容,更須確認擔保人具備真實的經濟能力,能在不依賴公共援助的情況下維持移民生活。
 
雖然公共負擔的規定一直存在,但是新備忘錄再次提醒移民官要嚴格執行,尤其是在身分調整(比如申請綠卡)的過程中,移民局會特別注意申請人是否有可能成為公共負擔。一位移民政策分析師表示,「此指引雖未制定新法,卻大幅改變移民官員執行現行法規的方式。」「經濟條件有限的家庭或資源匱乏的擔保人,可能更難滿足更嚴格的證據標準。」
 
川普政府將此備忘錄定位為限制移民獲取公共福利(如醫療保健、營養補助及收入支持計劃)的整體政策環節。文件進一步強調,經濟擔保書在聯邦法院具有法律強制力——強化了政府對移民若使用公共援助時追究擔保人財務責任的執法能力。
 
新規定特別強調低家庭收入、曾使用公共福利,或無保險覆蓋的重大健康問題等負面因素,將對申請人產生更不利的影響。
 
移民局表示,評估移民是否構成公共負擔仍將採取「個案化」方式,但現鼓勵申請人提供更多財務穩健的佐證,包括就業證明、私人醫療保險及詳細財務文件。
 
移民律師建議潛在申請者:1、確保擔保人收入符合或超越聯邦標準;2、 備妥完整的就業證明、收入證明及醫療保險文件; 3、尋求合格移民律師或認證代表協助應對更嚴格的審核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