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推新簽證:移民父母可來旅遊長達10年
據NZ Herald 6月8日報道,當日,總理盧克森宣布,9月29日將開放新的簽證申請,允許新西蘭公民和居民的父母多次入境,最長有效期五年,並可續簽一次,即可持有該簽證十年。
盧克森表示,為了推動經濟增長,需要激勵技術移民選擇新西蘭。預計每年將有2000至10000人申請,不設上限。該簽證將受到密切關注,並於2027年進行審查。
移民部長埃里卡·斯坦福表示,為父母提供長期訪問簽證是移民選擇定居地時的關鍵考慮因素。
申請人獲得簽證條件:擁有一位符合條件的新西蘭公民或居民擔保人;符合可接受的健康標準;擁有至少一年健康保險,涵蓋緊急醫療保障(至少25萬紐幣)、遣返、遺體送回和癌症治療(至少10萬紐幣),且在新西蘭停留期間都保持此保險;符合品格要求,是真正的訪客;在多次入境訪客簽證的第三年境外期間,完成新的醫療評估並證明已保持保險。
還須滿足以下收入要求之一:擔保人收入達到中位數工資可擔保一位父母,共同擔保人的收入須達到中位數工資的1.5倍;父母的持續收入必須與新西蘭養老金的單人標準(單親父母)和夫妻標準(夫妻雙方)相符;父母擁有16萬紐幣(單親父母)和25萬紐幣(夫妻雙方)的可用資金,足以在有效期內維持生活。
政府表示,擔保人必須在簽證持有人居留期間住在新西蘭,並承擔此期間與簽證持有人相關的費用。
申請人可續簽一次簽證,在獲得第二個簽證前需在境外停留三個月。
行動黨移民事務發言人帕姆吉特·帕瑪爾博士對此表示歡迎,但指出該簽證與競選期間提出的方案略有不同。
梅嫩德斯·馬奇表示,綠黨支持為父母提供居留途徑,但富裕不應該成為先決條件,應確保家庭得到公平對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