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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滿56歲或以上的公眾可選擇第二次更新身份證

 

明年1月1日起,56歲以上的公民和永久居民,可選擇第二次更新身份證。
 
移民與關卡局今天發文告宣佈,所有在1962年1月1日前出生的公民和永久居民,而且過去10年不曾更換身份證者,可選擇第二次更新身份證。
 
國人在15歲登記身份證後須在30歲更新身份證。政府今年規定,所有國人在滿55歲前必須再更新身份證。今年超過55歲者則無需更新身份證。
 
符合資格的身份證持有者將在接下來五年收到當局的通知書,他們可在一年內更新身份證。國人在收到通知書前,不必採取任何行動。
 
國人在更新身份證時,需提供近照並更新個人資料。
 
56歲以上公民和永久居民再更新身份證的規定並非強制性。他們也可選擇不更新身份證。
 
此外,公民和永久居民在護照失效或再入境准證(re-entry permit)更新期限的三至九個月前,會收到當局的通知書。為方便起見,移民與關卡局鼓勵他們同時更新身份證,和申請護照或再入境准證。
 
更新身份證者可通過移民局網站提交表格,也可選擇到移民局大廳的自助服務站完成手續。
 
一般情況下補辦身份證的費用為60元。如果身份證持有者在收到通知書一年內重新更新,可享有津貼,新加坡公民的費用在津貼後為10元,永久居民則得付50元。約有88萬名56歲以上的身份證持有者,可以在獲津貼情況下,選擇第二次更新身份證。
 
當局將在成功更新身份證後再次發信通知持證者前去領取新身份證。公眾可上網www.ica.gov.sg瞭解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