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移民全攻略!簽證(Visa)與身分(Status)申請有何不同?
簽證(Visa)與身分(Status)
在移居或移民美國之前,我們得先了解簽證和身分的不同與關係。在你入境美國時,美國海關會要求你提供一張有效的簽證,並依據你的簽證來詢問你相關的問題。護照裡的簽證就是入境美國的門票,但簽證的有效期限不代表可以合法居留美國的時間。順利入境美國後,美國海關會依照你的簽證類別,給予你一個相應合法居留在美國的時間,也就是你的 I-94。
假如你持十年有效期的 B1/B2 商務、觀光簽到美國觀光,海關通常在 I-94 以及入境章內會給你六個月的停留時間,在這六個月內,你都能自由地在美國境內旅行。但六個月到期後,你必須依規定離開美國,即使你的 B1/B2 簽證還在效期內,你也不具備合法的身分了。不然就必須要在六個月到期之前辦理身分延期。
拿什麼身分做什麼事很重要,簽證和身分這兩者之間的關係必須是相對應的。如果你持有的簽證類別和進行的活動明顯不符合規定,最嚴重的話可能會被遣返,而且被拒絕再次入境美國。例如,你拿著 B1/B2 簽證到美國觀光,是不能在美國工作的,卻找了一個短期的打工機會,邊旅行邊打工,一旦被發現的話就會被遣返回國,在移民局的系統中,你的檔案也會被備註。
在美國的簽證體系中,包含了移民簽證和多種的非移民簽證。常見的移民簽證有親屬移民和職業移民,如 EB-1C、EB-5 等。而在大量的非移民簽證中,其中有 7 種非移民簽證是比較常見,也是較多人辦理的,包括:B1/B2 旅遊簽證、F-1 學生簽證、J-1 交換訪客簽證、H-1B 專業人士工作簽證、L-1 專業經理人簽證、E-2 條約投資人簽證、O-1 傑出人才簽證。
至於如何選擇對的簽證和身分到美國生活?就得依照你的個人規劃和預計到美國從事哪方面的活動來做申請。
關於移民和非移民的簽證與身分,另外還有兩個特別重要的觀念:
第一,只有移民簽證能夠直接取得綠卡,獲得永久居留的身分。非移民簽證的身分,不能直接取得綠卡,但可以幫助移民申請人在尚未取得綠卡時,提早進入美國。
第二,當你持有非移民簽證入境美國後,只要符合規定,大部分的身分都可以互相轉換或延期。例如,你持觀光簽到美國旅遊,在旅途中你突然想申請學生簽留下來唸書;或是公司派你持有觀光簽到美國進行商務考察後,決定在美國成立分公司等等的情況下,你都只要在美國境內辦理身分的轉換即可。但必須注意的是轉換或延期都僅限於美國境內身分(Status),而不是指簽證(Visa)。簽證是你進入美國的門票,如果你離境了,你轉換後的身分並不代表在下一次入境美國時仍會擁有同樣身分,必須在下一次入境美國前先申請相符合的簽證類別才行。如果持某種非移民簽證入境,最好不要在入境後立刻境內轉換不同的身分類別或申請綠卡,否則會有簽證詐欺的嫌疑。建議你在進行身分轉換時,向專業的律師尋求協助,一方面確認身分轉換或延期能成功,避免身分過期逾期居留,一方面也可避免造成簽證詐欺的窘境。
移民先從移居開始
什麼是 E-2 簽證
簡單來說,它是一種非移民投資簽證,你可以透過在美國的小額投資或創業申請 E-2 簽證,取得長時間在美國工作的合法身分,同時又能和美國公民一樣享有醫療和教育的福利。E-2 簽證的申請門檻不高,對於申請人的年紀,語言和學經歷沒有特殊要求,對於投資的金額也沒有明確的規定,各項條件規範綜合評比後,可是讓它有著「美國小綠卡」之稱!
為什麼會有 E-2 簽證
美國非移民投資 E 類簽證,其實除了 E-2,還有 E-1 和 E-3 兩種。E-1 是條約商人簽證,E-2 是條約投資人簽證,以及專屬於澳大利亞護照持有人的 E-3 簽證。
早在 1924 年美國通過的移民和國籍法中首次提出了條約國貿易商的概念,隨後由於國際投資的盛行,為了進一步吸引國際投資,美國在 1952 年的移民和國際法中,首次設立了 E-1 條約商人和 E-2 條約投資人兩個簽證類別。當時的法案寫著:「外籍人士和其配偶及子女有資格根據美國和其國籍國簽訂的貿易和航行條約進入美國,從事美國和其國籍國間的貿易;或為發展和指揮一家他已經投資或正在積極投資一筆具有實質意義的資金的企業。」而移民法對 E-1 和 E-2 的定義則原封不動的沿用到現在。
但 E-2 簽證並非適用於每一個國家的公民,美國先後與全球 80 多個國家和地區簽訂了通商及通航條約,締結為條約國,而台灣也是條約國中的一員。非條約國公民的外籍人士若想取得 E-2 簽證,必須先取得條約國公民身分,在這 80 多個國家中,其中格瑞納達和土耳其都可以透過較低的投資取得該國公民身分,進而申請 E-2 簽證赴美。另外,條約給予每個國家的簽證效期都不一樣,最長五年,最短只有三個月。台灣屬於條約國中的高級成員,通常都可以取得最長的簽證效期。
E-2 條約國完整名單如下:
阿爾巴尼亞,阿根廷,亞美尼亞,澳大利亞,奧地利,阿塞拜疆,巴林,孟加拉,比利時,玻利維亞,喀麥隆,加拿大,智利,台灣,哥倫比亞,剛果,剛果民主共和國,哥斯大黎加,克羅埃西亞,捷克,丹麥,厄瓜多,埃及,愛沙尼亞,衣索比亞,芬蘭,法國,喬治亞,德國,格瑞納達,宏都拉斯,愛爾蘭,以色列,義大利,牙買加,約旦,哈薩克,南韓,科索沃,吉爾吉斯,拉脫維亞,賴比瑞亞,立陶宛,盧森堡,北馬其頓,墨西哥,摩爾瓦多,蒙古,蒙特內哥羅,摩洛哥,荷蘭,紐西蘭,挪威,阿曼,巴基斯坦,巴拿馬,巴拉圭,菲律賓,波蘭,羅馬尼亞,塞內加爾,塞爾維亞,新加坡,斯洛伐克,斯洛維尼亞,西班牙,斯里蘭卡,蘇利南,瑞典,瑞士,泰國,多哥,千里達及托巴哥,突尼西亞,土耳其,烏克蘭,英國,南斯拉夫。
*E-2 簽證國的名單每年都會有細微的調整和變動,每個國家由於與美國條約內容的差異,E-2 申請規範也有差異。最新名單請參考:https://travel.state.gov/content/travel/en/us-visas/visa-information-resources/fees/treaty.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