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的高手都是這樣規劃稅收的
稅務問題是海外投資者身份規劃中不可忽視的一部分,也是個人財富管理和財產安全中至關重要的環節。
向哪個國家納稅、遵循何種稅收制度是首先要考量的問題。然而很多投資者經常混淆公民和納稅居民的概念。需要明確的是稅務居民身份是一個國家(地區)行使稅收管轄權的依據,並不依據國籍。
在實行居民管轄權的國家,如果自然人滿足住所標準、居所標準或停留時間標準這三個判定自然人居民身份標準,就要向居住國政府負無限納稅義務,其在全世界範圍內取得的所得都要向居住國政府納稅,這樣的居民稱為稅收居民。
選擇一個低稅制的國家投資,以其為起點做穩健的全球資產配置已成為高淨值人群的首要理財方式。低稅制且投資環境良好的國家備受追捧,其中擁有歐盟最低稅制的賽普勒斯儼然是最炙手可熱的投資目的地。那麼怎樣成為賽普勒斯的納稅居民呢?
2017年7月14日,賽普勒斯議會贊成了賽普勒斯稅法修正補充第二條標準——60天原則
——以決定賽普勒斯個人納稅居民身份。
這則補充法案一旦在政府官方公報上刊登,將從2017年1月1日(也就是從2017年納稅年度—賽普勒斯納稅年度是自然年度)生效。
一旦60天原則生效,從2017年納稅年度開始,個人在該納稅年度內滿足當前的“183天原則”或者新的“60天原則”都將被認為是賽普勒斯的納稅居民。
“183天原則”
——根據《賽普勒斯所得稅法》的規定,“共和國納稅居民”指的是: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在共和國境內停留總天數累計超過183天的居民。
“60天原則”
——在同一納稅年度內,如果滿足以下所有條件,個人則被視為賽普勒斯的納稅居民:
1)沒有在其他任何國家累計停留超過183天;
2)不是其他任何國家的稅務居民;
3)在賽普勒斯至少逗留60天;
4)在賽普勒斯做生意,或受雇於賽普勒斯,或在賽普勒斯納稅居民企業任職,並且在該納稅年度內,生意、受雇或在賽普勒斯納稅居民企業任職狀態未終止;
5)維持(擁有或租賃)在賽普勒斯的永久住所。
在賽普勒斯,此條款同樣適用於非定居個人的稅收規則。
賽普勒斯擁有歐洲最具吸引力的稅制,與60個國家簽署避免雙重徵稅協定,有多項稅收優惠政 策。
所得稅優惠政 策
● 在塞境外設立常設機構所獲利潤,免企業所得稅、免個人所得稅;
● 分紅股息收入,免企業所得稅、免個人所得稅;
● 證券銷售收入,免企業所得稅、免個人所得稅;
● 外匯收益,免企業所得稅、免個人所得稅;
● 日常經營中的利息收入免交企業所得稅;
● 房屋租金收入的20%部分,免交個人所得稅;
● 人壽保險和公積金本金,免交個人所得稅;
● 養老基金、公積金及保險基金免交所得稅,免交個人所得稅
● 遺產稅 0%
● 贈與稅 0%
● 房產稅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