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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約市立收容所限住60天政策市長:重新申請不保證獲批

紐約市上週對成年無證移民入住市立收容所,實施60天的限制政策,60天后必須重新申請安置。但是市長亞當斯坦承,重新申請不保證能夠獲批。
 
為了應對大量持續湧入尋求庇護的無證移民,亞當斯上周宣布新規定,成年無證移民只能在市立收容所住60天,超過60天仍未找到替代住房,則必須在移民接待中心重新申請收容所床位。
 
但是亞當斯7月23日表示,重新申請“不能保證(獲批)”。他只說:“我們將盡力做到最好。”換句話說,重新申請的移民可能無法獲得收容所安置。
 
哈林選出的民主黨市議員艾拉(Diana Ayla)24日批評,這項政策考慮不周,市府說60天后移民可以重新申請,但如果沒有床位就不安置,將迫使身無分文,舉目無親的移民露宿街頭。
 
法律援助協會(Legal Aid Society)的律師戈德費恩(Josh Goldfein)認為,亞當斯語氣如此嚴厲,就是為了阻止更多美國南部邊境的無證移民前來紐約市。市府甚至開始在南部邊境散發傳單,告訴移民考慮紐約以外其它城市。
 
一位無證移民佩雷斯(Ricardo Perez)向union-bulletin表示,60天時間太短了,如果沒找到工作,60天后何去何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