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駐斐濟代表處恢復原有名稱及外交特權 外交部表示感謝
外交部今(28日)表示,我國駐斐濟代表處自3月15日起,名稱恢復為「中華民國(台灣)駐斐濟商務代表團」(Trade Mission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 (Taiwan)to the Republic of Fiji),及享有依據1971年《斐濟外交特權及豁免法》的外交特權,外交部對此表示肯定與感謝。
外交部今發布新聞稿表示,斐濟共和國外交部3月24日以節略正式知會我國駐斐濟代表處,自3月15日起恢復該處名稱為「中華民國(台灣)駐斐濟商務代表團」。
外交部表示,斐濟前政府迫於中國壓力,於2018年片面將我國駐處更名為「駐斐濟台北商務辦事處」(Taipei Trade Office in Fiji),經政府及駐處人員多年來不斷的努力爭取,加上去年底斐濟大選政黨輪替,由親民主陣營、同享自由人權價值的「人民聯盟黨」(People’s Alliance Party)、「國家聯盟黨」(National Federation Party)及「社會民主自由黨」(SODELPA)合組聯合政府共同執政。
外交部表示,新任政府肯定台灣自1971年起在斐濟共和國設立代表機構以來,在農漁業、醫療、教育及人才培育等領域密切交流合作,造福斐濟人民,確具實質貢獻。經內閣會議討論,決議撤銷前政府決定,恢復我國原代表機構名稱「中華民國(台灣)駐斐濟商務代表團」及外交特權。
外交部表示,肯定並感謝斐濟新政府的決定,強調斐濟是我國在太平洋區域理念相近合作的重要夥伴,兩國政府將在既有合作基礎上,持續穩健交流,深化台斐友好關係,並共同維護印太地區的民主發展、和平穩定與經濟繁榮。
我國於1971年5月15日在斐濟設立「中華民國駐斐濟商務代表團」,1976年2月更名為「亞東貿易中心」,1987年12月改回「中華民國(台灣)駐斐濟商務代表團」,現任代表為周進發。
我國無邦交的外館中,原有包括奈及利亞、杜拜、約旦、厄瓜多、巴林、巴布亞紐幾內亞7個館名稱中包含「中華民國」或「台灣」,但2017年起在中國施壓下陸續更名為「台北」。
我國在奈及利亞設立的代表處原名「中華民國駐奈及利亞聯邦共和國商務代表團」,1991年在奈國原來首都拉哥斯開館,2001年搬遷至奈國新首都阿布加,但後因中方打壓,駐處於2017年12月7日遷至拉哥斯,並更名為「駐奈及利亞聯邦共和國台北貿易辦事處」,奈及利亞駐我國代表處2018年也在外交部要求下,搬遷至新北市板橋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