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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放寬申辦居留規定 移民署報乎你知

移民署北區事務大隊新北市服務站近期接到許多外來人口來信詢問申辦居留證相關問題,例如入境後要居家檢疫如何申辦居留證、人在國外無法返國如何申請居留證延期、無居留證可否來臺…等等。依法令規定,持居留簽證之外國人及持居留證副本之香港、澳門居民與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應於入境後15日內申辦居留證或換發居留證正本。因疫情影響,移民署放寬為應於入境後45日內申辦,以利其進行居家檢疫。另外國人於居留期間變更居留住址或服務處所,如有需隔離、居家檢疫或自主健康管理情形,亦放寬為應於變更日起45日內,檢具相關證明向移民署申辦變更登記。本項權宜措施之終止時間,將視疫情發展另行於移民署網站公告。

新北市服務站主任林振智表示,疫情打亂了許多人原本的生活步調與規劃,很多新住民朋友十分謹慎,會一再來信詢問申辦居留時間或文件有無放寬,因境管措施隨疫情發展而滾動式調整,可以到移民署全球資訊網-境管防疫專區查詢,就可以得知最新規定。

最後,林主任也再度提醒,近日行政院農委會連續查獲2起來自泰國的郵包夾帶豬肉香腸,遭驗出非洲豬瘟病毒,請大家千萬不要自行攜帶或自國外寄送豬肉及豬肉製品入境,若因違反規定被處20萬到100萬元的罰款,恐怕會傷了荷包,也傷了心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