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滿15年才可領津貼澳政府提案遭移民反對
據澳洲新快網報導,澳大利亞政府擬將移民群體申領養老津貼或殘疾津貼所需在澳居住年限延長至15年,這一計劃引發了部分少數族裔團體不滿。
據報導,31日,澳大利亞議會一參議院委員會對政府的上述提案進行了調查。此番延長移民領取津貼所需在澳居住年限的措施只是澳大利亞政府系列福利削減計劃的一部分,預計整個福利削減計劃將為澳大利亞財政省下9億澳元。
澳大利亞社會服務部長波特(Christian Porter)稱,在移民申領福利之前要求他們為澳大利亞經濟及社會做貢獻“相當合理”。
按現行法律,赴澳移民必須在澳居住滿10年,其中包括5年連續居住時間,才可申請上述兩項津貼。如今,政府希望將連續居住時間延長至10年連續居住,其中5年需在工作。或者,移民也可在澳連續生活15年後申請。
提案公佈後,兩大移民團體——澳大利亞種族社區委員會聯盟及全國少數族裔殘障人士聯盟均呼籲議會否決該提案。
這兩個組織提交書面意見書。這份意見書寫道,受措施影響最大的將是一些本已十分弱勢的群體中最為弱勢的一部分人,即老年人及殘障人士。兩組織擔憂,來自不同文化及語言背景的澳人或將被迫選擇是要遺棄國外的生病或垂死的家庭成員,還是損失大量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