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憑新冠疫苗「黃卡」可出國?錯了!只是接種記錄

隨各國捐贈以及台灣自購疫苗陸續到貨,各縣市積極為符合資格的民眾開打新冠疫苗。網路討論,能不能憑接種後拿到的「COVID-19疫苗接種紀錄卡」出國?台南市政府釋疑,俗稱「黃卡」的接種紀錄卡不是證明,如因為出國留學、移民或工作需要預防接種證明,必須持身份證明文件及健保卡,洽就近衛生所協助查詢申請。

衛生局說明,台南市自7月5日起開放70歲以上長者及60歲以上具原住民身分者接種疫苗,並將於7月8日起開放65歲以上長者及55歲以上具原住民身分者施打。

許以霖說,有民眾在網路討論俗稱黃卡的「COVID-19疫苗接種紀錄卡」為接種紀錄,並不是證明,疫苗廠牌名稱縮寫不會影響使用也無須修正;接種紀錄可於施打數天後,透過健保快易通APP查詢,如市民因為出國留學、移民或工作需要預防接種證明,可持身份證明文件及健保卡洽就近衛生所協助查詢申請。

另針對民眾抱怨醫事相關實習生尚未接種疫苗,憂心職場受感染易成為防疫破口。衛生局回應,衛生福利部考量實習生除醫療院所外,也有可能到藥局或其他醫事機構、衛生所、護理之家或長照機構等處所實習,因此請大專院校提前送交實習生名冊,以依循第一類、第二類或第五類公費接種對象造冊程序,將實習生比照實習處所工作人員,納入接種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