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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養老金等待期或將從10年調整為20年

近日,國會議員正在審議《新西蘭養老金和退休收入(公平居住權)修正案》。此前有人認為,在新西蘭居住10年就有資格領取全額養老金不太公平,而國會議員也承認,生活在新西蘭的老年移民到七老八十才能領取退休金也有失公允。
 
目前起草的法案計劃將領取養老金的年齡從10年增加至20年。這意味著,64歲的移民若已在新西蘭工作9年,一下要再等上11年才能領取養老金。一些移民團體,包括中國居民協會(Chinese resident associations)表示此項調整並不公平合理,也不人道。
 
目前,正在審查該法案的財政與支出特別委員會(FESC)的議員已經承認,立即將老年移民的養老金領取資格時限從10年提高到20年並不公平。取而代之的是,特別委員會提議採取分級的方式將該法案的居住時間要求從10年過渡到20年。
 
5月4日,該委員會表示:「我們建議,從1955年7月1日之後出生的人,每兩年需多要求一年居留時間,最長不超過20年。凡是在1975年7月1日當天或之後出生的人,都必須遵守該法案規定的20年居住要求。」
 
這意味著,今年6月30日起滿64歲的人,居住要求還是10年。62-63歲的人,居住要求是11年,依此類推。
 
此外,難民可以豁免從10年到20年的調整。委員會在報告中指出:「難民沒法選擇來新西蘭的時機,也不能簡單地回國享受同等福利待遇。」
 
然而,一些退休或即將退休的人員仍對當下的養老金設置感到失望,因為根據當地政府的強制要求,他們需要將工資中的一部分作為養老金上繳。雖然工黨政府已經取消了幾項直接扣款計劃,但根據新西蘭養老金的法律規定,部分海外的養老金需要被扣除。一些人士呼籲將海外退休金的扣除年限也設置期限。
 
國家黨和工黨都對該修正案表示支持,但綠黨持反對意見。目前,該修正案已進入二讀,不久後或將正式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