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與巴拉圭互相免簽 外交部再宣布10邦交國來台免簽
〔記者呂伊萱/台北報導〕繼宣布與巴拉圭互惠免簽後,外交部今天再宣布,為彰顯我國對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地區邦交國的重視,即日起實施拉美及加勒比海地區10個邦交國國民來台免簽證。
外交部今天發布新聞稿,宣布為彰顯我國與巴拉圭共和國建交60週年的重要歷史意義,並見證兩國歷經一甲子的深厚邦誼,我國與巴拉圭即日起相互給予兩國國民可停留90天的免簽證入境待遇。
同時,外交部也宣布,給予我於拉美及加勒比海地區10個邦交國免簽證來台待遇。10國包括貝里斯、多明尼加、瓜地馬拉、聖文森、聖克里斯多福與尼維斯與聖露西亞,可免簽證停留30天;薩爾瓦多、海地、宏都拉斯與尼加拉瓜4國國民則可免簽證停留90天。
我國去年1月開辦「電子簽證」計畫時,即將上列10國納入適用國家,且該10國均已給予我國民免簽證待遇。外交部說明,基於平等互惠原則,以及我國對10國邦誼的珍視,決定自即日起給予免簽證待遇,盼藉此簽證便利措施,進一步增進我與各該國的觀光往來、商貿與人文交流。
外交部指出,須備妥下列要件效期6個月以上的普通護照,回程或下趟目的地的機船票,並經我國入出國機場或港口查驗單位查無不良紀錄,方可以免簽證方式入境我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