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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應對新冠肺炎疫情-為抑制新冠肺炎蔓延,實施除歐盟和申根國公民以外的第三國公民入境限制

歐盟應對新冠肺炎疫情
 
為抑制新冠肺炎蔓延,實施除歐盟和申根國公民以外的第三國公民入境限制
 
歐盟冠狀病毒反應
 
加強對第三國國民的入境限制,以控制COVID-19價差,但不包括歐盟和申根協定的公民
 
繼歐洲委員會主席馮德萊恩宣布了一系列全面措施後,為了保證所有歐盟公民的健康和安全,並保護他人受到病毒蔓延影響,同時為了保持貨物流通,希臘政府宣布自2020年3月18日至2020年4月18日早上6點,非歐盟公民不得進入希臘,除非有應急工作或家庭相關的特殊理由。
 
繼歐洲委員會主席烏爾蘇拉·馮·德·萊恩宣布了一系列全面措施之後,希臘政府為了保證所有歐盟公民的健康和安全並保護人們免受病毒傳播,同時又保持了貨物流通,希臘政府宣布從2020年3月18日至2020年4月18日凌晨06.00,非歐盟國家的公民不得進入希臘,除非與緊急工作或家庭有關的嚴格例外。
 
敦促目前正在希臘度假的外國人限制其在希臘的活動,而那些已自願隔離的人可在14天期限屆滿之前離開希臘。
 
敦促目前正在國外度假的希臘人限制其在該國的活動,而那些已被自願隔離的人可在14天期限屆滿之前離開該國。
 
希臘和歐盟公民可以進入希臘。請注意,自入境之日起,必須進行14天的自願隔離。違反此義務的人將面臨行政罰款。
 
希臘和歐盟公民可以進入該國。請注意,自入境之日起,必須進行14天的自願檢疫。違反此義務的人將面臨行政罰款。
 
根據希臘公民保護部長,衛生部長和內政部長第D1a / GP.oik.19030號決定:
 
根據希臘部長保護內閣公民的健康決定D1a / GP.oik。19030:
 
為預防新冠狀肺炎在希臘境內進一步傳播,為保護公眾健康,暫時限制所有第三國公民從任何入境點以任何方式進入希臘,包括空中,海上,鐵路和公路。
 
 為防止公共衛生受到預防的原因,暫時限制所有第三國國民從任何入境點以任何方式或任何方式進入該國,包括空中,海上,鐵路和公路連接。 COVIC-19在希臘境內的進一步傳播。
 
本決定第1款的限制不適用歐盟名義和申根國公民,包括其配偶或與之建立民事伴侶關係的人及其未成年子女。
 
本決定第1款的限制不適用於歐盟成員國和《申根協定》的國民,包括其配偶或與之建立民事夥伴關係的人以及其未成年子女。
本決定的限制時間自2020年3月18日早上6時起至至2020年4月18日早晨6時。
 
本決定的限制適用於2020年3月18日和時間06.00至2020年4月18日和時間06.00。
 
以下人員不包含在本決定的限制範圍內:
 
a)衛生領域的醫護人員,研究人員和專業人員,只要他們在希臘入境口岸出示其專業執照或證明其職業的其他相關文件,條件是其立即被除外希臘國家衛生系統管理
 
b)歐盟/申根臨時永久居民及持有歐盟/申根臨時居留許可證的第三國公民
 
c)政府使團成員
 
d)外交或領事機構和使團成員,國際和歐洲組織成員,擴大職能的介入組織成員,軍事和安全人員
 
e)為了運輸貨物入境的卡車司機及運輸相關的重要人員
 
f)轉機旅客
 
 本決定的限制不包括:
 
a)衛生部門的醫護人員,研究人員和專業人員,只要他們在該國入境口岸出示其職業執照或證明其職業的其他適當文件,並以其立即被納入國家衛生系統管理的條件為限
 
b)在歐盟或申根協定成員國中的長期居民和在歐盟或申根協定成員國中具有居留許可的第三國國民
 
c)政府使團成員
 
d)外交或領事當局和特派團的成員,國際和歐洲組織的成員,履行職責期間的人道主義組織的成員,軍事和安全人員
 
e)進入貨物運輸的卡車司機以及運輸的基本人員,以及
 
f)過境旅客 
 
受限制的第三國公民若因職業或個人原因而特需入境希臘,有權向其居住地區的希臘領事機構提出申請。
 
 受本限制的第三國國民出於職業或個人原因特別進入希臘,有權向其居住地區的希臘領事機關提出申請。
 
本決定將在官方政府公報上發布
 
雅典,2020年3月17日
 
該決定應在官方公報上公佈
 
 2020年3月17日,雅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