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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家人都獲得第二公民身份以後再出生的孩子獲得公民身份的代價有多大?

那些申請投資入籍計劃的人都知道申請投資入籍計劃涉及到一大筆前期費用,此外,這筆費用隨著配偶和其它家庭成員加入申請還會增加。但是很少有申請人知道在未來還有額外的費用,比如他們在獲得第二公民身份以後又生了孩子。在這些情況下,如果他們也想讓孩子也獲得公民身份,那麼就涉及到費用了。
 
申請人都清楚申請中加入配偶和孩子的成本,市面上大部分投資入籍計劃都在他們的官網上公佈了費用體系。但是加入後再出生的孩子所產生的費用------也就是說,在申請人家庭每個人都獲得第二護照以後,讓新出生的孩子也獲得公民身份------則不是每個人都知道的。
 
即便申請人都知道這些費用,但是他們經常誤以為這些費用僅適用於沒有包含在原始申請中早就出生的孩子。
 
但是,大部分投資入籍計劃都規定了費用,不僅針對沒有包含在原始申請中早就出生的孩子,也針對申請時尚未出生的孩子。因此,今天為自己家庭獲得公民身份花了幾十萬的投資入籍計劃公民還需要再準備幾千塊以防晚些時候家庭新成員的到來。小傢伙可不能眼睜睜地看著別人有資格去申根國家。
 
各個司法轄區都有“關於申請人入籍後再出生的孩子的規定”,但是這些規定並不統一。一些司法轄區有時間限制(在投資入籍計劃申請人獲得公民身份以後的數年裡,新出生的孩子不用額外花錢就能獲得公民身份),但是,另外一些則沒有這樣的“寬限期”。
 
作為投資入籍計劃搖籃的加勒比地區就是這個代際問題的中心地帶。我們下面列出了加勒比國家針對申請人入籍後再出生的孩子所製定的各個費用情況。
有時候等待的成本比現在就懷孕要低
 
在聖盧西亞項目中,任何額外加入的孩子如果在16歲以下都要支付25,000美元。如果在16歲以上,費用要低一些,還是要5,000美元,另外還要支付不可退還的1,000美元審理費。
 
在格林納達項目中,所有的孩子,甚至孫子,都要額外付費。如果新增家屬----比如投資入籍計劃公民出生的孩子----在初次申請後的12個月內出生----當局便重開申請案,把新增的家屬加進申請,費用為25,000美元。
 
在初次申請後12個月以後才出生的孩子需要重新申請,但是這一次是通過血緣關係申請公民身份。具體費用要看具體移民代理人,但是一般不超過10,000美元每份申請。
 
在多米尼克項目中,愛是有代價的。如果申請人把孩子加進申請中,他們每個孩子必須額外支付25,000美元。如果孩子是在投資入籍計劃申請人獲得公民身份以後才出生,費用跌至500美元。
 
在聖基茨和尼維斯項目中,每多增加一個家屬費用為10,000美元。但是在安提瓜和巴布達項目中,每多增加一個家屬費用為15,000美元。兩個項目的官網都沒有提到是現有申請重開,還是再單獨申請。
 
各個投資入籍計劃國家之間價格差距很大應該也肯定會對投資者遞交申請的時機產生影響,也會影響到他們對項目的選擇。
 
利用出生地主義
 
在上面5個加勒比投資入籍計劃國家中,申請人有機會利用出生地主義來避免為新生孩子的公民身份支付費用。孩子的母親可以在預產期之前幾個月就去某個海島,接著剩下孩子,然後孩子自動獲得公民身份。
 
但是一旦父母要利用出生地主義做文章,他們還有更多更不錯的選擇,比如加拿大,美國(除非你不想一輩子都被美國國稅局糾纏)還有智利。
 
不管怎麼說,利用出生地主義做文章都要付出機會成本,每個家庭都需要考慮到自己的特殊情況。母親將不得不在國外呆上幾個月,遠離朋友和家人的溫暖懷抱。她很可能不得不在新生兒護理並不像她期待的那樣的醫療環境中生孩子。她還可能不得不放棄職業收入。
成功繼承公民身份
 
這些額外的成本對很多投資入籍計劃申請人來說不見得是決定性的因素,尤其是對那些不差錢的申請人來說。但也不是每個申請人都對掏出25,000美元眼皮都不眨一下。
 
對於那些申請投資入籍計劃是迫切需求而不是僅僅想要,東拼西湊才拿出錢的人來說,了解未來額外的費用可以讓他們知道現在申請和推遲一兩年等孩子出生了再申請的經濟差別。
 
這些費用的確存在,但是坊間對於這個話題討論很少。這個話題不僅需要潛在申請人關注,收取費用的國家也需要關注。更重要的是,投資入籍計劃的諮詢顧問們需要迫切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