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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人合法停留超過180日停留期限再次自動延長30日

內政部移民署宣布,考量國內外疫情仍然嚴峻,我國邊境亦尚未全面開放,針對二○二○年三月廿一日(含)以前入境,且目前尚未逾期停留之外國人,再次自動延長其在臺停留期限。

移民署強調,為避免國際人流移動所造成之防疫破口及降低社區防疫負荷,並兼顧家人團聚需求,針對合法停留超過一八○日之外國人,移民署自二○二○年七月十七日起至二○二二年六月七日止,已廿四度宣布自動延長三十日停留期限之措施,本次為第廿五次。

移民署表示,本項措施仍將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對疫情發展狀況之評估,適時檢討調整。相關延期要件及注意事項,詳情請參考移民署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