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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允許部分工作假期簽證延期

按通常的情況,但是,由於COVID-19大流行,加拿大移民、難民和公民部(IRCC)提供了一個例外的機會。
 
按政府公佈的信息,可以申請延期的人需符合以下條件:
 
· 他們的初始介紹信是在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4月30日之間簽發的(無論之前是否獲得過延期);
 
· 他們目前的介紹信已過期或將在2021年12月31日之前過期;
 
· 他們已被批准參與工作假期計劃;
 
· 他們仍無法找到工作,不能免除前往加拿大的旅行限制;
 
· 在2021年12月31日之前收到延期請求,需使用移民部的網上表格:
 
移民部稱,其運營支持中心(OSC)將評估申請人的資格,合格的工作假期計劃參與者,其介紹信可能獲得最後一次12個月的延期。
 
所有介紹信延期申請的審理,將由移民官按具體個案酌情決定。如果獲批,相關的介紹信應該被延期12個月,新介紹信的生效日期是:如果原介紹信已過期,是移民官處理申請的日期;如果原介紹信仍有效,是該信的過期日。
 
政府稱,只有居住在指定國家的申請人需要重新做體檢。移民官將聯繫需要重新體檢的人,詢問他們是否同意進行新的體檢。只有那些確認接受做新體檢的人,其檔案才會被重開,並收到做體檢的要求。政府在收到申請人的醫療信息後,他們的介紹信才可能獲得延期。
 
對於要求有臨時居民簽證(TRV)的工作假期計劃參與者,他們的延期申請,按目前的規定,將被轉到國際網絡(IN)處理。
 
移民部提醒相關人士,在另行通知之前,所有工作假期類別的參與者必須持有有效的工作邀請證明,才能進入加拿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