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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通過新經濟移民法草案 3種人適用且開放投資移民

[新頭殼newtalk] 行政院會今(29)日通過新經濟移民法草案,國發會主委陳美伶在會後記者會中指出,該草案是在不影響國內就業機會與薪資水準的前提下,積極延攬國家發展所需的人才及人力,主要針對三種人包括外國專業人才、外國中階技術人才和海外國人,另外,也接受投資居留和投資移民,「缺多少補多少」,並非引進外勞。
 
陳美伶說,該草案將鬆綁現行外國專業人才的工作行業及職類別,改以負面表列,明訂其工作資格審查基準改採評點制,建立多元僱用條件,並免除國家重點產業的雇主資本額及營業額限制,強化企業延攬所需要的國際優質人才。
 
該草案也新增聘僱外國中階技術人力,新訂聘僱具中階技術工作能力僑外生、基層外國人員,或直接引進具中階技術工作能力外國人的相關規定。行政院長賴清德先前曾說過,為避免衝擊台灣的薪資水準,中階外籍技術人力以薪資作為聘用門檻,月薪要達到平均總薪資第70分位(新台幣4萬1393元),以及工作條件資格認定,並訂定總量管制及產業別配額。
 
此外,為強化延攬旅居海外的傑出國人,該草案也鬆綁海外國人現行入國許可、來台工作及定居、依親等相關規定。陳美伶指出,新經濟移民法草案留才是「缺多少補多少」,引進沒有時程表,而是看需求而定。
 
勞動部次長施克和補充說明,新經濟移民法草案引進的是不一樣的勞動力,第一是產業結構面部分,依據主計總處2月調查,中階技術人力缺工為10.1萬人,整體缺工是24.4萬人,中階技術人力的確是台灣面臨缺工最大族群。新經濟移民法的預期效應,包括留用藍領升級的中階技術人力,對於公司治理而言,可讓有技術能力及相當熟練經驗者留用,對於事業單位的人力運用較具彈性。
 
另國發會也研擬「歡迎台商回台投資行動方案」,據政院發言人Kolas轉述賴清德的指示,為因應美中貿易衝突,近期已有許多台商表達返台投資的意願,因此,該方案由需求端的角度出發,針對廠商返台需求進行規劃,提出滿足用地需求、充裕產業人力、協助快速融資、穩定供應水電、稅務專屬服務等5大策略,並由投資台灣事務所作為單一服務窗口,提供客製化服務,並縮短行政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