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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萬有犯罪記錄的DACA移民獲准留在美國

 

美國國土安全部(DHS)6月18日透露,在奧巴馬政府「幼年入境暫緩遣返」(DACA)計劃下,近6萬名有被捕記錄的移民被允許留在美國。
 
根據DHS的數據,自2012年DACA計劃創立以來,被批准留在美國境內的DACA受助人中有7.8%有被捕經歷,達59,786人。其中53,792人的被捕經歷發生於獲得DACA身分之前,另有7,814人的被捕經歷發生於獲得DACA身分之後。
 
在獲得DACA身分之前被捕的53,792人中,超過4,500人因涉嫌襲擊或毆打而被捕;830人因涉及性犯罪而被捕——包括強姦、性虐待或不雅暴露;95人因涉及綁架、販賣人口或非法監禁而被捕;還有10人被控謀殺。
 
美國國土安全部的統計數字並沒有說明被捕移民中有多少人被判有罪、減輕指控或是撤訴,也沒有指出有多少被逮捕的DACA受助人因定罪被驅逐出境。
 
38.9%獲得「DACA身分之前」被逮捕的人被指控犯有「駕駛相關」的違法行為,不包括酒後駕駛。另有22.1%的人被指控犯有「移民相關」的犯罪,而12.3%的人被指控為盜竊罪。另有4,600多名DACA受助人被指控犯有「毒品相關」的犯罪行為,但不包括酒後駕駛。
 
美國國土安全部發言人說,該部門正在發布逮捕數據,以回應「國會和其他人」的要求,要求提供DACA受助人的更詳細信息,以及DACA受助人的犯罪行為。
 
根據DACA計劃,允許移民在美國生活和工作兩年,然後再申請「延期」。美國國土安全部表示,「重大輕罪」,或至少三次「非重大輕罪」將「通常」導致行為人從DACA計劃中被除名。
 
美國國土安全部公布逮捕數據,是因為國會正在考慮共和黨提出的兩項移民法案,其中包含幫助幼年入境非法移民的條款。其中一項法案的新版本由保守派共和黨議員古德拉特(Bob Goodlatte)撰寫,將延長DACA保護期限為可更新申請的六年期。受助者以後可以申請永久居留權並最終申請公民身分。法案也涵蓋與持工作簽證的父母一起合法抵美的兒童。
 
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CIS)局長西斯納(Francis Cissna)對媒體「Fox&Friends」表示,該機構希望儘可能多地發布有關DACA的數據,以便公眾和議員了解情況。
 
西斯納說:「我希望人們記住,無論他們做什麼,我都希望我們USCIS能夠拒絕這些人,如果我們認為他們是公共安全威脅,如果有人是團伙(幫派)成員,即使他們沒有定罪,某人可能會被逮捕很多次,而且還會得到DACA身分。我們公布的數據只是逮捕數字。有些因謀殺被捕、強姦被捕的人,這種重罪的人或是被無罪釋放,或是指控被撤銷或者他們求得了寬恕。我們發布的名單上有很多罪行是輕罪,他們可能已被定罪,如果他們只有兩項輕罪,他們仍可能獲得DACA。」
 
川普總統在去年9月宣布他將結束DACA計劃,不過一系列聯邦法院裁決暫時保持DACA計劃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