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1A傑出人才申請的成功秘訣
美國國務院最新消息,在2019財年初始(即2018年10月1日)中國EB-1申請的排期將結束,變成簽證有名額的狀態。這對中國EB-1申請人來說無非是大好消息。從2018年4月起,中國的EB-1申請開始排期,I-140獲得批准的申請人必須等待簽證名額。
EB-1A是傑出人才綠卡申請,給在科學、藝術、教育、商業、體育方面具有傑出成就和能力,並且願意繼續在美國從事其專業領域工作的外國人提供永久居民身份。EB-1A 申請的最大優勢是:(1) 不需要美國雇主説明申請;(2) 不需要美國勞工部證明;(3) 可以由申請人自行遞交申請;(4) 選擇加急處理可以在15天內獲得申請結果。
由於中國EB-5排期時間過長,EB-1A變成了中國人的熱門選擇。以下是成功申請EB-1A的關鍵要素:
01準備完整、詳盡的證明文件
證明申請人在其專業領域的傑出能力需要大量的證據。申請材料的數量是其次,檔的品質和深度才是移民局考慮的重點。例如,僅僅遞交申請人所獲得的國家級獎項的獎狀是遠遠不夠的,更重要的是獲獎標準、獎項的影響和意義以及頒獎單位。同時,還需要提供關於該獎項的媒體報導,以證明獎項的重要性。如果申請人沒有遞交充分的證據,移民局會發出補件信。
02準確定義專業領域
EB-1A申請中一個非常重要但常被忽略的要素,是如何對申請人的專業領域進行定義。通常的做法是縮小申請人的專業領域,從而更加突出申請人在該領域中的影響和地位。例如,將申請人的專業定義成“歌劇演唱家”比寬泛的“音樂家”領域更加突出申請人該領域中的地位。
03證明申請人的傑出能力對美國有益
美國移民法明確要求EB-1A 申請人證明其拿到綠卡以後會在美國繼續從事專業領域的工作,造福美國。根據最近的審案趨勢,僅僅遞交一份申請人簽字的意向聲明是達不到移民局要求的。移民局要求有實質證據顯示申請人已經在美國做出一些工作安排。
04審案人員主觀的全面資質評估
申請人達到10項標準中的3項以上,僅僅是完成了第一步,並不代表申請就一定會被批准。第二步判斷是完全基於移民官的全面資質評估 (Final Merits Analysis)。審案人員會基於自己的主觀印象來判斷申請人是否在其領域達到頂尖水準和地位,這也是造成EB1A申請結果難以預估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