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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男缺錢賤賣護照!一本10萬遭冒名闖美國 沒賺半毛下場慘了

男子阿寶(風男化名)因缺錢花用,經友人介紹得知有不法集團以每本5萬至10萬元的價格收購台灣護照,他遂親自跑去申辦,再經由中間人阿皮(夏男化名)賣出,後續果真被一名越南籍男子拿去冒名偷渡,他一路飛到美國舊金山國際機場後遭海關攔截查獲。新竹地院近日審結,阿寶、阿皮雖未獲得實質利益,但已嚴重損害我國及外國出境管理的正確性,依法判兩人1年1月至1年2月不等有期徒刑,阿寶則獲緩刑。
 
判決書指出,阿寶友人收到第三手消息,得知有人正在收購護照,聽聞阿寶面臨需款孔急的情況,便將此賺錢管道透露給他。阿寶隨即在111年12月間前往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申辦普通護照,並在辦妥後交給阿皮,阿皮再轉賣給集團,順利完成護照買賣交易。
 
阿寶的護照賣出後,被一名越南籍男子當成偷渡工具。該男113年10月間,持阿寶的台灣護照冒名偷渡闖關美國,結果在舊金山國際機場遭美國海關及邊境保衛局人員當場識破。美國在台協會隨後向台灣當局通報,案由內政部移民署國境事務大隊移送新竹地檢署偵辦。
 
阿寶和阿皮在庭上坦承不諱。阿寶的辯護律師主張,他毫無犯罪經驗,社會經驗不足,因背負經濟壓力處境艱難才交付護照,未獲取任何利益,實有情堪憫恕之處,請求依刑法第59條規定酌減其刑。阿皮的辯護律師則表示,他也因一時缺錢花用,誤信廣告可賺取快錢,後續未獲得實質利益,為犯罪集團利用其年少無知、貪圖小利的犧牲者。
 
法院認為,買賣護照嚴重損害我國及外國政府對入出境管理的正確性,更極度影響我國國際聲譽,不符合減刑要件。考量兩人犯後態度良好且坦承犯行,最終依買賣護照罪判處阿寶有期徒刑1年1月,緩刑4年,期間付保護管束,並須接受3場次法治教育及提供120小時義務勞務;阿皮則判刑1年2月。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