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州長帕特森批評霍楚「反ICE」立場
前州長帕特森(David Paterson)在電台訪談中嚴厲抨擊了現任州長霍楚及州立法者們強行通過的一系列「反ICE」「庇護州」法案。他警告稱此舉可能令紐約州付出沉重代價。他的理由是:聯邦政府高於地方政府。
「據我所知,聯邦政府凌駕於地方政府之上,」帕特森在77WABC電台的「凱茨圓桌訪談」(Cats Roundtable)節目中告訴主持人卡齊馬蒂迪斯(John Catsimatidis)說。
帕特森自己也是民主黨人,但他對州長霍楚和州議會上週四通過的一攬子保護移民的「庇護州」法案提出異議。
5月21日,紐約州一再被拖延了的預算計劃終於有了長足的進展。州議員投票通過了限制州機構與美國移民與海關執法局(ICE)合作的法案。
這些法案內容包括:「比文斯法案」(Bivens Act),允許民眾在ICE官員侵犯其憲法權利(例如未經搜查令擅自闖入民宅)時提起訴訟;禁止大多數公職人員,例如執法機構的文職人員、醫院工作人員和車輛管理廳(DMV)工作人員,在沒有司法搜查令的情況下與聯邦移民當局進行任何接觸;在州總檢察長詹樂霞的辦公室內設立「移民信任辦公室」,賦予其執行該法案條款的權力,包括追究不遵守規定的地方政府的責任;禁止所有聯邦執法人員佩戴口罩以掩蓋身分;禁止地方政府在未經過六個月的公眾評議期的情況下,批准移民拘留中心的規劃變更申請。
帕特森批評霍楚和奧本尼的立法者「嚴重削弱」了地方政府與聯邦機構合作的能力,這可能導致聯邦突襲行動增加,並使紐約州面臨訴訟,最終由納稅人買單,「我擔任州長期間,一直努力遵守這項原則。」
在宣布這些法案時,州長解釋道,地方警察應該專注於打擊犯罪和處理當地緊急情況,而不是幫助移民執法,「ICE擁有850億美元的預算。他們不應該利用地方警察或地方監獄來執行他們的任務。」
「而且我認為,包括所有聯邦、州和地方執法部門在內,只有他們(ICE)認為需要戴口罩才能履行職責,這很不合適,」霍楚說,「這只是一種恐嚇手段,我不想在紐約州再看到這種情況。再次強調,如果有犯罪行為、有罪犯,我們會提供幫助——我們過去一直這樣做,將來也會這樣做。但我們不會介入針對移民的民事騷擾。」
這裡州長指的是地方警察可以與美國移民及海關執法局(ICE)合作的條件,即當無證移民涉嫌嚴重犯罪的時候。她說,「所以我只是想在這方面設定一些限制。」
但是,霍楚強調了州法律凌駕於地方縣市的法律之上的原則。這主要針對她的州長競爭對手、納蘇縣縣長布萊克曼與聯邦達成的「287-g」合作協議。該協議允許地方政府為ICE拘押嫌犯。
「州法律將優先於地方政府的意願,」霍楚說,「州總檢察長辦公室將被授權像執行紐約州其它法律一樣,確保全面遵守這些法律。」
布萊克曼稱讚帕特森是一位「務實」的民主黨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