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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移民假釋費用增至千元 十種情況可豁

美國國土安全部10月16日在《聯邦公報》上頒布一項新政策,即日起,對申請移民假釋(parole)者收費,此費用在2025財年為一千美元,之後或將根據通貨膨脹進行調整。該費用在包括緊急醫護需求、參加喪葬等10種情況下可豁免。
 
國土安全部(DHS)在一份聲明中說,此項收費政策是為了「加強對移民假釋系統的監督並阻止其被濫用」。
 
DHS助理部長特里西亞‧麥克勞克林(Tricia McLaughlin)表示:「此移民假釋費用是阻止我們移民系統惡化的另一項工具,並幫助我們的國家恢復法治與秩序。」她並說,實施這項新費用,能讓「希望留在美國的外國人感受到『切身利害』,而不會濫用這個系統」。
 
雖然此條例自10月16日起生效,但DHS說,在此之前已提交或待決的假釋申請,如果被批准,都需要繳納此費用,因為該費用是「當申請者被允許通過假釋方式進入美國時支付的」,不受提交申請的時間影響。
 
DHS在《聯邦公報》上的政策公告中解釋,該費用並非在提交申請或發放旅行文件時即需繳納,而是當外籍人士獲准假釋後,在該外國人於入境口岸接受檢查或已身處美國境內時,才會被收取1,000美元費用。
 
政策公告中並列舉了10種假釋費用豁免情況,包括:
 
(1)醫療急症患者:
 
外籍人士有醫療急症,且在其居住的國家無法獲得必要的治療;或醫療急症危及生命,且無足夠時間透過正常簽證程序進入美國;
 
(2)未成年醫療急症患者的父母/監護人:
 
外籍人士是符合上述(1)醫療急症情況的未成年外籍人士的父母或法定監護人;
 
(3)器官捐贈者:
 
外籍人士需在美國為器官移植捐贈器官或其它組織,且無足夠時間透過正常簽證程序進入美國;
 
(4)臨終近親探視者:
 
外籍人士在美國有即將死亡的近親,且若透過正常簽證程序進入美國,則無法及時趕到見到該家庭成員最後一面;
 
(5)近親喪禮參加者:
 
外籍人士要參加近親的喪禮,且若透過正常簽證程序進入美國,則無法及時趕到參加該喪禮;
 
(6)需緊急醫療的被收養兒童:
 
外籍人士為被收養子女,有緊急醫療狀況,其法定監護人為其申請的相關簽證已經在最後階段,且其醫療治療需在獲得簽證前進行;
 
(7)調整身分申請人:
 
外籍人士是根據《移民與國籍法》第245條合法申請調整身分者,且在臨時出國旅行後返回美國;[編註:第245條身分調整包括就業移民、親屬移民等將非移民身分轉為永久居民身分(綠卡)]
 
(8)被臨時送到鄰國、需回美國參加移民聽證會者:
 
外籍人士已根據《移民與國籍法》第235(b)(2)(C)條被送至鄰國,且被假釋進入美國以允許該外籍人士參加其移民聽證會;
 
(9)古巴及海地的入境者:
 
外籍人士已獲授予古巴與海地入境者身分;或
 
(10)與美國執法機構合作的證人:
 
國土安全部部長認定,外籍人士已協助或將協助美國政府處理執法事項,且不符合非移民入境資格要求,或無足夠時間透過正常簽證程序進入美國。
 
此移民假釋費是根據今年7月份國會通過、川普(特朗普)簽署的《大而美法案》(One Big Beautify Bill Act)的要求而制定。在7月份,DHS和移民局已經發布了多項費用變動的通知,但沒有包括這項假釋費用。
 
根據美國移民局,移民假釋是以緊急人道主義或重大公共利益等為由,暫時允許本不應進入美國的外籍人士進入或留在美國,但不屬於正式入境,是一種臨時的非移民性身分,通常有效期為1年左右,但有一定靈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