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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看懂 獲得美國合法居留權的所有途徑

美國每年發放約100萬張綠卡,即合法永久居留權。合法永久居民若未犯有任何導致取消綠卡資格的罪行,則可以無限期地留在美國,並可在五年內申請公民身分。
 
現行制度建立於1965年,並於1990年進行了修訂。約三分之二的綠卡是基於家庭關係發放的,其餘的則基於就業或人道主義原因,而「多元化簽證抽籤」面向來自美國代表性不足的國家(包括許多非洲國家)的人士。
 
美國每年還簽發臨時簽證,接納數十萬名工人、外國學生和交流訪問者。
 
以下是美國合法移民途徑,永久和臨時移民途徑簡明指南。
 
1. 永久合法身分
 
獲得美國合法永久居留權(通常稱為「綠卡」)的個人,可以無限期地在美國生活和工作。綠卡可以通過家庭擔保、就業、人道主義項目或其它途徑獲得。
 
家庭類:美國公民直系親屬, 無限額。
 
美國公民可以擔保其配偶、21歲以下未婚子女,以及父母。
 
家庭類優先:美國公民可以擔保21歲以上未婚子女、已婚子女和兄弟姐妹。綠卡持有者可以擔保配偶和未婚子女,每年22.6萬個名額。
 
就業類:EB簽證,每年14萬個名額。
 
基於技能、工作機會或投資的五個主要類別:
 
EB-1:傑出人才、教授、研究人員以及跨國公司高管。
 
EB-2:高學歷人才。
 
EB-3:技術工人、專業人員及其他工作者。
 
EB-4:特殊群體,包括宗教工作者和某些美國政府雇員。
 
EB-5:投資者。
 
其它永久途徑:難民和尋求庇護者,無限額。
 
在美國獲得難民或庇護身分一年後即可申請。
 
多元化簽證抽籤:頒發給來自美國移民數量歷來較低的國家申請人,每年有數千萬人申請,每年5.5萬個名額。
 
2. 臨時合法身分
 
這些簽證允許個人在美國短期居住和工作,通常用於工作、學習或旅行等目的。這些簽證不會延展成永久居留權,但有時可以續簽或延期。
 
旅行、學習和交流:無限額
 
B、C和D類簽證分別簽發給遊客、商務訪客、船舶或飛機機組人員。這些簽證通常允許少於6個月的停留。
 
學生和文化交流:無限額
 
F、J和M類簽證分別簽發給學術學生、訪問學者和職業學生。這些簽證允許停留時間從幾個月到幾年不等,具體取決於項目。
 
臨時工作者
 
H-1B:每年8.5萬個名額,另加豁免。
 
發給技術人員,為美國碩士學位持有者預留了2萬個名額。某些職位,例如高等教育職位,不受名額限制。
 
H-2A簽證:無限額
 
適用於農業工人。通常有效期不超過一年。
 
H-2B簽證:每年6.6萬個名額,另加國土安全部(DHS)的擴展額度。
 
適用於季節性非農業工人,通常從事建築或酒店業等領域。國土安全部可根據需要擴大此上限。
 
L簽證:無限額
 
適用於公司內部調動。通常有效期為三年,最多可延長至七年。
 
O簽證: 無限額
 
適用於傑出人才。通常有效期為三年,但可以無限期延長。
 
TN簽證:無限額
 
適用於墨西哥和加拿大專業人士。可以每三年無限期續簽。
 
3. 人道主義救濟
 
這些項目為面臨特殊情況或緊急情況的個人提供臨時救濟。這些項目沒有法定上限,也不會自動獲得綠卡。
 
臨時保護身分(TPS)
 
授予來自遭受武裝衝突、自然災害或其它危機國家的公民。該身分有效期為6至18個月,可由國土安全部部長酌情續期。
 
延期強制離境(DED)
 
授予來自不穩定國家的公民,以免遭驅逐出境。它與臨時保護身分類似,但由總統而非國土安全部部長酌情授予。
 
童年入境暫緩遣返(DACA)
 
適用於16歲前被帶到美國的個人,他們必須符合特定的教育和居住標準。它提供工作許可和免遭驅逐的臨時保護,但不提供永久居留權。自2021年法院法規後,國土安全部已批准兩年的續簽,但無法接受首次申請。
 
人道主義假釋
 
因緊急人道主義原因或重大公共利益而進入美國的許可,應用於特例情況。如烏克蘭人、古巴人和海地人等群體,部分項目有上限,部分項目無上限。假釋人員可以申請工作許可。
 
限制與積壓
 
個別國家/地區的限制、等待時間以及大量的積壓案件,使獲得綠卡或臨時簽證的過程變得複雜。
 
每個國家/地區的配額上限:每個國家/地區每年最多只能配發7%的親屬綠卡和工作綠卡。這意味著像印度和中國這樣申請人數眾多的國家/地區,可能會面臨激烈的競爭。
 
等待時間:由於需求旺盛且名額有限,一些國家/地區和簽證類別的等待時間極長。有些申請人可能要等待二十多年才能獲得綠卡。
 
積壓案件:目前約有370萬親屬綠卡申請人正在等待審理,另有約12.1萬名工作綠卡申請人正在等待審理。需求遠遠超過供應,處理時間緩慢意味著積壓案件不斷增加。
 
另外,美國總統川普正在以「川普金卡」取代面向投資者的EB-5簽證,該卡的綠卡收費高達500萬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