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移民首批簽證落地 4月339宗申請、全獲批估吸資百億
港府積極吸引企業、資金和人才赴港,入境事務處於6月底批出首批「投資移民」簽證。香港家族辦公室3日宣布,首批已有3個簽證獲批,每個均已完成在港投資3000萬元(港幣,下同,約384.1萬美元);投資移民來港首批簽證落地4個月已接339宗申請。
文匯報報導,投資推廣署署長劉凱旋3日表示,接獲的申請有339宗,原則上批准個案有88宗。若該逾300宗申請全數獲批,料可為香港帶來逾100億港元資金,增強香港資產及財富管理業的發展優勢,及進一步強化香港作為商業樞紐的吸引力。
俗稱「投資移民」的「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畫」(「新計畫」)於今年3月推出,截至今年6月30日,入境處批出首批3個簽證,接獲逾3700宗查詢,接獲申請有339宗,原則上批准個案,即是批准以訪客身份在港逗留180天以便進行投資的個案有88宗。入境處表示,將與投推署緊密合作處理申請,同時積極探討合作機會,提升外國商務旅客體驗。
入境處處長郭俊峯3日稱,港府推出多項政策吸引人才及資金赴港,當中包括「投資移民」,入境處已批出首批入境申請,並正積極審理其他申請人的個案。「我相信『新計畫』將為香港帶來新的活力和機遇,入境事務處將繼續與投資推廣署攜手合作為香港打造更便利的營商環境。」
劉凱旋表示,投資移民可為香港帶來多元且龐大的人才庫,吸引經驗豐富的商人和創新企業家赴港,如該超過300個申請個案全數獲批,預計可為香港帶來超過100億港元的資金,增強香港資產及財富管理業的發展優勢。她稱,投推署和入境處會繼續緊密合作處理有關新計畫的申請,並深化合作以進一步強化香港作為商業樞紐的吸引力。
「投資移民」接受18歲或以上合資格人士,包括外國國民、中國籍而已取得外國永久性居民身份的人士、澳門特區居民和台灣華籍居民的申請。申請人須證明在提出申請前的兩年絕對實益擁有不少於3000萬港元的淨資產,並須投資最少3000萬港元於獲許投資資產,包括投資最少2700萬港元於獲許金融資產和非住宅房地產,及向支持香港創科發展的「資本投資者入境計畫投資組合」投入300萬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