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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加拿大公民身分申請被拒 該怎麼辦?

如果加拿大移民、難民和公民部(IRCC)拒絕了你公民身分的申請,你可以重新申請或請求加拿大聯邦法院進行司法審查。
 
IRCC發布的數據顯示,2023年,「在全國範圍內舉行的3,000多次入籍儀式中,超過35.4萬人成為加拿大公民」。
 
儘管這一數字較2022年略有下降(2022年有略多於 37.5萬名外國人成為加拿大公民),但在過去四年中,成為加拿大公民的人數顯著激增。2019年這一數字僅為25萬4,513人,這意味著2023年加拿大新公民數量比四年前增加約39%。
 
儘管近年來越來越多的外國人成為加拿大公民,但許多人的公民申請仍有可能被IRCC拒絕。 如果發生這種情況,申請人有兩種選擇:
 
選項1:重新申請加拿大公民身分
加拿大公民申請被IRCC拒絕並不妨礙申請人重新申請。 換句話說,申請人可以選擇立即重新申請加拿大公民身分,因為聯邦政府沒有規定等待期。
 
IRCC澄清,新的公民身分申請必須支付新的申請費以及「所有必需的表格和文件」。 此外,加拿大移民部門提醒申請人「在重新申請之前,確保符合加拿大公民身分的要求」。
 
選項2:請求司法審查
 
申請人的另一個選擇是向加拿大聯邦法院請求進行司法審查。 被拒公民身分的申請人有30天的時間要求進行司法審查,「自被拒申請的信上註明的日期起」,但這不屬於對拒絕決定的上訴。
 
對被拒公民身分申請進行司法審查需要兩個步驟,首先是申請「休假」。
 
IRCC指出,在這種情況下,「休假」是指「允許」法院在口頭聽證會上審理某個事項。
 
IRCC表示,為了在第一階段取得成功,申請人必須讓法院確信,申請的司法審查提出了「一個嚴重問題或一個有爭議的問題,而申請可能會成功」。
 
這時,一般會發生以下兩種情況之一。 聯邦法院法官要麼拒絕休假申請,​​要麼授予「開始司法審查申請的許可」。
 
在第一種情況下,如果休假申請被拒絕,IRCC指出申請人的申請將被駁回。 因此,該申請「不再繼續進行,因為無權對法院的許可決定提出上訴」。
 
另一方面,當聯邦法院法官授予休假許可時,「法院會設定與案件有關的聽證日期以及某些相關時間表」,包括雙方必須提交各自論點並進行交叉詢問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