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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名中國異議人士跳機台灣 移民署依法送回上一航點

遭中共多次判刑的中國公民維權代表韋亞妮帶著兒子,以及獨立中文筆會會員、民運人士田永德,1月30日晚間自吉隆坡來台轉機、跳機求庇護,移民署2月1日表示,3人未具備入境有效簽證或許可,依慣例及現有法令遣返回上一個航點馬來西亞的吉隆坡。
 
移民署說,遣返他們是依照國際慣例與台灣法令,外來旅客來台轉機,應依其原定航程前往下一目的地,如未前往下一目的地,且未具備入境的有效簽證或許可者,依國際航空慣例及現有法令即予遣返回上一航點,3人1日上午8時30分搭乘長榮航空班機送回吉隆坡。
 
對此,陸委會副主委兼發言人詹志宏1日下午在例行記者會上表示,在全世界各國的機場都一樣,沒有合法的入境許可,各個國家都不會讓這些旅客入境,這三位中國異議人士與去年9月同樣跳機台灣的中國異議人士陳思明後來轉往加拿大的情況不同。
 
詹志宏解釋,陳思明原來就有與美方接洽相關難民的庇護了,他希望能夠到第三國,他選擇在台灣暫留覺得較安全,當時台灣也有確認情況,所以基於人道救援,給予協助;滯留台灣期間,陳思明滯留桃園機場,沒有入境。
 
詹志宏特別強調,這3名中國公民沒有這樣的事先安排,所以必須按照一般國際慣例與現有法令,將他們平安的送回原出發地吉隆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