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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逾期居留者注意了,日前公告修正《入出國及移民法》規定,自行到案,罰鍰減半

在台逾期居留者注意了,日前公告修正《入出國及移民法》規定,自今(10月1日)起,凡是逾期停留或居留的[台灣地區](的無戶籍國民及外國人,在查獲前自行到案者,罰鍰減半,希望逾期居留者向移民署等治安機關主動到案,早日返國。
 
內政部表示,因應全球化時代,情勢瞬息萬變,外來人口的安全管理方式自宜與時俱進,為兼顧安全管理及人權保障,將移民法修法後人流動態趨勢納入評估。這次公告修正減免處罰標準,將願自行出國及依規定繳納罰鍰之情形,納為減輕處罰事由,以提供誘因,促使逾期停(居)留的無戶籍國民及外國人主動出面到案,另國安機關亦將同步加大查處力道,期以「剛柔並濟」策略,提升入出國管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