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法規收緊 律師提醒這些人士謹言慎行
針對在美國際藝術工作者的簽證,半年刊「4N Magazine」在布碌崙(布魯克林)舉辦法律說明與交流活動,邀請兩位長年處理藝術類簽證的移民律師分享經驗。律師除建議申請者多建立社交網與持續累積作品外,也指出由於移民法規收緊,建議藝術家謹言慎行,除盡量別參與示威外,為避免在邊境或海關遭刁難,也應三思暑期出國或出行計畫。
活動邀請律師黃慧琪(Betty Huang)與林志濤(Tao Lin)分享,並由該刊創辦人蔡文悠(Wen-You Cai)主導,及持有O-1簽證的藝術總監Panny Chayapumh主持。現場也請來專精台式料理的柑仔店(Ga Ma Diam)主理人賴怡錦(Janine YC Lai)製作台南米糕。蔡文悠表示,4N採訪多領域藝術家,但大家在簽證關卡卻時常遇到困境,希望一改移民講座時常帶給人嚴肅、緊張的氛圍,藉較輕鬆的環境讓申請者自在參與並與同僚交流。
黃慧琪與林志濤指出,藝術家最常使用的簽證為O-1非移民簽證,以及EB-1A傑出人才綠卡。其中O-1又分為A與B類,A類適用科學、教育、商業、體育領域,B類則適用藝術或影視領域。申請者需符合移民局訂定的六大傑出條件中至少三項,如國際獎項、專業媒體報導、重要角色參與、專業組織會員、推薦信與高薪資資歷等。
林志濤表示條件實為彈性組合,但辦理前律師會審核客戶履歷與作品集綜合判定。黃慧琪補充指出,媒體報導並不僅限英文報導,但不建議藝術家使用學生作品當作主要材料。她表示,律師職責在幫客戶包裝敘事以說服移民局,「你得讓審核人員搜尋你時,能立刻看到你的價值。」
兩位建議藝術家在學生時期持F簽就諮詢律師,爭取更多時間建構作品集、參與專業展演與媒體曝光,對於尚未符合條件者,兩位律師坦言將會拒收或建議暫緩申請。
律師們指出,申請最缺的不是金錢而是時間,黃慧琪表示,申請者應要做好打長期戰的心理準備,律師雖會評估個案潛力,但心智同樣重要。此外,律師鼓勵申請者持續創作、主動建立公開履歷,並適時諮詢律師以做出最適切的規畫。
而從事涉政治或社會議題創作的藝術家,律師們則提醒,雖法律賦予言論自由,但實務上可能影響移民官觀感,尤在簽證審查與出入境時。如今移民政策收緊且申辦效率降低情況下,藝術家更可能會遇到被要求補充資料或等待期變長的問題。
林志濤表示,以律師角度他不建議申請者暑假出國旅遊,且應更有意識保護自己。黃慧琪也補充,原則為「最大限度減少與移民官員接觸的機會」,由於移民局及邊境人員可查看手機與社群資料,因此建議旅遊時使用拋棄式手機(burner phone),或刪除社交網路與信箱郵件。
律師亦提醒,若移民與海關執法局(ICE)造訪住處,非經法院令狀不得進入,民眾切記別開門並銘記可拒絕對話並保持沉默原則。若參與抗議活動,持簽證或綠卡者也應避免被捕,並攜帶重要聯絡人如律師的電話。「身為藝術家,你有表達的天性,」黃慧琪表示,「但在拿到綠卡之前,保護自己是最重要的責任。」